据了解,天津市将进一步放开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在综合能源站、地铁上盖、道路、公交场站、房地产开发准经营性配套等项目,每年提出不少于10项公开招标项目。在污水处理等行业启动市场化试点,鼓励和支持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完善项目前期准备,依托天津建设网为招商引资平台,向社会公开推介。
方案提出,要支持建设行业内民营企业升级发展,鼓励打造精品工程创品牌效应。对工程业绩优秀、市场诚信度高的民营企业进行点对点扶植,帮助企业做强升级。相关部门要提高效率,为民营企业和非国有投资项目提供高效服务。同时,将扶植民营企业发挥自有特色,鼓励其在新兴专业领域创新发展,搭建平台为天津市民营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创造条件。
此外,明确提出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造。通过资质平移、业绩互认、人员互通、资源共享等措施,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资产收购、产权受让、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组织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进行合作意向洽谈。促进民营上市源企业与证监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进行对接,搭建服务平台,全力协助民营企业通过资本运作、挂牌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
方案还提出,要加强对社会民间资本投资的配套支持。设立专门工作机构,专项服务民营企业投资项目。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房管等部门研究社会民间资本投资在特许经营、土地使用、价格制定、投资回报等方面逐步享受财政投资、国有投资项目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政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