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4月至12月,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旨在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努力实现2012年度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降低,较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3.2%的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电监会、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组织实施。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包括高速公路、铁路、房屋和市政工程等项目,特别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省级重点投资开发项目,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等。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施工工地上使用的各类起重机械,包括龙门吊、架桥机等,特别是塔式起重机的坍塌、坠落事故等,以及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过程中的各种隐患和事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使用的各类脚手架,特别是支架、脚手架支撑体系的坍塌事故,包括因管件材质、各类模板使用等引发的坍塌事故。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增强建筑施工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强化科技支撑作用,积极推广施工先进适用技术。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在9月底和12月底分别将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注重预防,强化整改,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紧紧抓住施工起重机械及脚手架坍塌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