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舒城县以制度规范招投标
时间:2010-02-26 09:11:08 来源: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
为节约政府投资效益,提高工作效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外地先进做法,安徽省舒城县建设局出台了《舒城县城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采取五项制度,有效防止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实行最高限制价制度,防止恶意抬高造价行为。限定了重点工程投标报价的最高标准,凡是高于此标准的一律为废标,从根本上杜绝共同串标抬高报价的违法行为,降低了工程造价。二是实行基本账户支付制度,防止违法挂靠行为。对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工程款支付实行基本账户往来制度,增加不法挂靠行为的资金风险。三是实行明标制度和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制度,防止招投标过程中的人为干扰。改“暗标”为“明标”,将工程标底(控制价)予以公开,将技术标专家评审改为符合性通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对招投标结果的影响。四是实行随机抽取和二次平均法,有效防止围标行为。为防止报名的企业共同围标,在招标文件提交后,随机抽取一定比例投标人不参加评标,将投标报价平均值变成动态数额,并实行二次平均评标法,投标人围标成功几率极小。五是实行风险担保制度,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对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80%%的,相应补交不低于报价与控制价的80%%之间的差额资金,作为风险担保金,对投标报价最低的不参与评分,有效避免了恶意低价中标后,因资金问题难以保质保量完成工程的现象。《舒城县城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对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实行邀请招标,简化了招标程序。邀请招标采取直接下调工程造价的方式,对多家愿意参与工程投标的单位,采用抽签的办法,减少不必要的繁琐程序,降低了工程造价。
通过试行的梅河西路、高峰路南段、花桥路东段、梅河路污水顶管A标、B标五项重点工程招投标结果看,控制价合计3500万元,中标价格2580余万元,比控制价(标底)平均降低27%%,节约资金近千万元。挂靠、围标等行为得到了有效制止,各种人为因素影响大为减少。